深圳全市勞動法免費咨詢熱線 : 198-4265-1889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2018-10-26 18:03瀏覽次數:21160次作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服務中心
企業職工來電反映,其所在企業用工不規范,沒有及時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近期職工在生產操作中不慎發生意外,造成嚴重的身體傷害。經過緊急搶救后病情基本穩定,卻留下了身體的殘疾。職工想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相關待遇。考慮到單位沒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擔心人力社保部門不為職工認定工傷。此種情況,職工是否可以向人力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后,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工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人力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工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申請中確認勞動關系時應以勞動合同為基礎,未簽訂勞動合同或不能提供勞動合同的,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工資支付憑證、工作證、招工登記表、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證言等判斷和確認事實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難以確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權機關依法進行勞動關系確認。
綜上所述,該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可以在規定時限內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來源: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