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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9 10:00瀏覽次數:2233次
我在某企業就職已七八年了,現在職。我與去年十二月份查出患有尿毒癥。我擔心等我手術后公司解聘我。現請求律師我能得到哪些法律保護呢?
你好!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只有依法定事由、經法定程序才能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二者選其一。
針對你目前患病的情況,建議你嚴格按照所在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請病假的方式和程序履行請假手續,比如,規章制度中如果規定員工休病假十天以上必須經總經理批準,而你準備請十天以上的假期,那么你必須向總經理提出休病假申請,經其批準后方可休假;又如,規章制度中如果規定休病假的員工必須提交醫院診斷證明書等病假證明材料的,也應嚴格按照規定執行。
至于手術后企業解聘你的問題,需待情況實際發生后分析企業的解除行為是否合法。如果企業與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規定的,如上所述,你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