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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7 09:06瀏覽次數:2176次
請教一下,在天津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發放集中供熱采暖補貼的通知(財企一聯[2000]71號)文件中,四、同居一套住宅內的家庭成員中,只給一位職務較高職工發放集中供熱采暖補貼。 如夫妻雙方在同一企業,不居住在一套住宅內,如何發放集中供熱采暖補貼?
你好!針對所提問題解答如下:
首先,綜合71號文件的規定來看,享受“集中供熱采暖補貼”應限于機關、企事業單位中有行政級別的人員,而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其中,副科級20元,科級30元,副處級45元,處級60元,副局級75元,局級90元。根據該文件第三條的規定,企業單位對享受集中供熱的職工,可以參照以上標準自行制定補助辦法。
其次,根據第四條規定的內容分析,其本意是“集中供熱采暖補貼”與住宅對應,即一套住宅對應一份“集中供熱采暖補貼”,如果家庭成員不同居住在一套住宅內,當然可以分別享受“集中供熱采暖補貼”。但是,夫妻關系畢竟與其他家庭成員有所區別,如果主張不同居在同一套住宅并要求分別享受“集中供熱采暖補貼”的,應當提供正當合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