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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0 15:33瀏覽次數(shù):2558次
小區(qū)物業(yè)上班,單休 每周六上班,工資2400,并且周六不給算加班,也沒多給工資,咨詢下律師,單位有沒有違法,可不可以仲裁,望回復(fù)~
你好!如果實行的是標準工時制度,應(yīng)當按照“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法定工作時間來認定是否存在加班。就你所述,如果你每天工作在8小時以上、每周工作六天,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話,應(yīng)當認定存在休息日加班,用人單位應(yīng)當按照你的工資200%的標準額外向你支付加班費。如果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是,存在加班的事實以及加班的天數(shù),需要你提供證據(jù)加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