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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9 08:20瀏覽次數:1938次
律師您好,我于2019年5月20號在天津博瑞通達科技有限公司入職,6月25日我所在團隊因未跟公司洽談好,所以這個團隊全部申請離職,因我未深入項目當中,所以我被公司強制性轉崗,我不想轉崗,所以6月26號申請了離職,人事說工資會通過微信轉賬,后來又說通過打卡形式發工資。七月15號未收到工資,我就問了人事,人事說還要等等,說要分批發,再問就是八月初發,然后八月初沒發,又說領導說八月中旬發,8月7號我去了一趟公司,公司一個人也沒有了,公司東西也搬空了,八月15號問人事發工資了嗎,人事說沒有,再然后跟人事發微信發短信都不理了,我想問一下您,我這種情況該怎么辦,如果申請勞動仲裁,我需要那些資料,可以詳細說一下嗎?
你好!這種情況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只是就拖欠工資的事項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供證據證明你與天津博瑞通達科技有限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以及你的工資標準(即天津博瑞通達科技有限公司應當向你發放多少錢的工資)。如果天津博瑞通達科技有限公司否認拖欠你的工資,由其提供已足額向你發放工資的證據。你可以提供下列證據:
1.勞動合同;
2.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4.公司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5.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6.考勤記錄;
7.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謝謝您
律師您好,我現在所擁有的證據有入職通知書郵件,與人事和同事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以及工牌押金條的照片,還有工牌押金以及工資轉賬記錄,請問這些可以作為仲裁的證據嗎,如果可以的話,是用照片打印出來呢,還是用紙張打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