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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4 12:27瀏覽次數(shù):534次
我是2023年7月12號跟公司簽訂兩年合同但是公司在2023年11月8號以我協(xié)商解除勞務(wù)合同公司沒有補償我三個月的工資
你好!如果你是在2023年7月12日入職,在2023年11月8日離職,那么,“N”是0.5個月工資,“N+1”是1.5個月工資,“2N”是1個月工資。而“N”“N+1”“2N”的適用情形,詳見《員工離職補償/賠償標(biāo)準(zhǔn)一覽表》。
律師你好因為我現(xiàn)在還在國外你那個那邊加我微信我們仔細聊一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