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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 10:33瀏覽次數:525次
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繳納了個人所得稅,沒有購買任何保險,失業保險金領取了四五個月了,個稅也繳納了幾個月了,繳納個人所得稅期間失業保險金在正常領取,昨天社保局發信息說要停失業保險金要怎么辦?
你好!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失業保險若干規定》(2019年修正)第八條的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是根據其繳費年限核定的,其中,繳費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繳費年限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每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