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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11:10瀏覽次數(shù):494次
你好,我在2月22日提交了3月31日辭職的申請書后,通過跟老板溝通無果又在3月28日提交辭職報告通知書(4月30日離職)到老板微信跟郵件,然后一直沒有收到任何回復(fù),而且原本應(yīng)在3月15日發(fā)的2月份工資到現(xiàn)在也沒發(fā),請問這種情況我應(yīng)該怎么做?
你好!首先,辭職,只要你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無須得到其批準和同意。也就是說,只要你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到了時間便可離崗離職。如果用人單位拒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xù)的,你可以自己做好工作交接等工作。其次,工資的問題是另一回事。如果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你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或者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收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