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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14:22瀏覽次數:612次
我的情況是被部門領導威脅自己辭職,不自己離職績效就給我打不及格。最后她也按她所說的做了(有錄音) 導致我現在每個月的崗位績效工資被全部扣除了(但是公司沒有發過任何降薪通知)。 現在準備勞動仲裁了,請問申請勞動仲裁的理由是不是寫公司克扣工資比較好?(先不提績效考核這些事情?) 另外想問一下,我關于領導威脅和績效考核的證據應該在開庭前全部提交,還是等公司舉證我績效考核不及格的時候,再拿出相關證據進行反駁?
你好!首先,申請仲裁提出的請求應該是:裁令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間克扣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xx元??冃Э己说膯栴},讓公司作為抗辯理由提出。你只要舉證證明發放的工資少了就行。其次,如果是在深圳市或者關內四個區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的,證據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交,否則逾期提交有可能不組織質證。
請問公司抗辯提出績效考核之后,我想拿出新的證據進行反駁,這樣可行嗎?會因為錯過舉證期不予理會嗎?
那請問公司抗辯的環節會在舉證期限屆滿之前嗎?還是當庭抗辯?
被申請人在開庭前不提交答辯書,到了開庭時才進行答辯是可以的。而于你而言,哪項證據對自己有利且與本案的爭議事項相關,就按自己的判斷和節奏進行提交,無須過多理會公司方的情況。此外,你也可以先把證據交過去,到開庭時再補充說明每項證據要證明什么目的。
深圳仲裁在開庭前會有證據交換環節嗎?開庭前被申請人是否會看到我在舉證階段提交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