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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勞動合同期限從2024年5月12日起至2025 年5月11日止,僅為一年,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1款的規定,約定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二個月。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3條的規定,針對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第二,關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可以參見《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怎樣維權?》這條提問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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