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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09:13瀏覽次數:439次
公司每個季度會根據加班時長發放獎金,但無明文規定,只是約定俗稱的機制 上個季度公司沒有給我發放獎金,且沒有任何書面通知,也沒有正規理由, 這種情況是否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你好!可以申請仲裁,但請求最終是否獲得支持,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根據舉證規則,勞動者主張獎金,應就雙方存在獎金的約定或用人單位的相關制度以及獎金的金額或計算方式等事實舉證。結合你提供的情況來說,你需要提供以往發放季度獎金的記錄,以證明你們雙方事實上存在季度獎金的約定或者用人單位存在相關制度。同時,最好是能說明以往每一筆季度獎金的發放規則和計算公式,這樣才更有可能獲得支持。
補充一些詳細情況:
24年有三個季度發放了季度獎金,但第四季度未發放,默認規則是與加班時長綁定。
有獎金發放記錄,但是沒有考勤加班記錄(公司權限,普通員工查不到)
請問這種情況申請勞動仲裁勝訴的概率有多大?
上面已經說了,需要提供以往發放季度獎金的記錄,最好是能清楚說明以往的發放規則和計算公式,和發放記錄能對應上。勝訴概率是一個偽問題,你收集的證據越充分,勝訴概率就越高,反之越小;你貼合證據、說理透辟,被仲裁員采信的可能性就大,反之就小。
好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