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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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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和前同事一起并案勞動仲裁前公司,但是我之前去弄了欠薪線索,進行調(diào)解后,前公司同意在4月1號發(fā)工資,但我不認同這個結(jié)果,如果公司也發(fā)了工資,我還能和前同事一起并案仲裁前公司嗎
你好!首先,仲裁程序中不存在你說的這種并案的情況。如果你們一起申請仲裁,有可能兩個案件分給一個仲裁員審理,但這不是并案。而如果想申請集體仲裁,則需要10人以上。其次,如果你和公司之間的糾紛已經(jīng)過調(diào)解達成協(xié)議,而且如果公司也已經(jīng)實際履行,那你就很難再進行主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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