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勞動法免費咨詢熱線 : 198-4265-1889
Labor lawyer website of Shenzhen
客官請留步,留下你的問題吧!
深圳勞動仲裁律師網已經在線解答數千條網友提問。有任何勞動法問題,只要一鍵提交便可免費獲得律師的專業回復。我們的口號是:
有問必答,答必解惑!
深圳全市勞動法免費咨詢熱線:
198-4265-1889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2025-06-23 21:26瀏覽次數:71次
簽署實習協議期限為2024.12.11-2025.6.30,崗位是行政專員,前三個月為試用期,今年6月份的時候老板給我安排了業務助理和產品測試的工作內容,今天6.23我跟老板提了簽署勞動合同的事情,并以工作內容增加為由要求漲薪,結果老板直接把我辭退了,理由是我要求薪資太高和工作無法勝任,請問我需要怎么做才能拿到賠償?
你好!如果是實習關系,那是不適用勞動法的,能否要求補償或賠償,要看所簽訂的實習協議中是否達成了相關約定。
免費咨詢熱線:198-4265-1889
辦公郵箱:[yjhlawyer525@163.com]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民田路華融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