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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8 17:58瀏覽次數:16226次作者:深圳勞動糾紛律師所
《律師說法》第18期之
女員工未按公司規定請假被按曠工辭退,合法嗎
導讀:女員工沒有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先請假而休假,被公司按曠工給予了開除處分,合法嗎?
【案情】
2022年2月16日,深圳某科技股份公司以周某2022年1月13日至18日、1月20日至27日期間連續曠工10天,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為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終止與周某的勞動合同。隨后周某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了深圳某科技股份公司支付其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12000元等請求事項。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書,裁決深圳某科技股份公司支付周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02973.64元。后深圳某科技股份公司和周某均對裁決結果不服,向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認定】
本院認為,從周某提交的診斷書及病歷可見,其2022年1月13日、21日在寶安區婦幼保健院生殖健康科被診斷為先兆流產,保胎治療,醫院分別建議休假一周;2022年1月30日稽留流產,術后全休五天。由此可見,周某主張其2022年1月13日至1月27日期間因懷孕初期身體屬實,雖然提交的通話記錄并未能證明其與主管的對話內容,但是從其提交的與主管的微信聊天記錄內容來看,主管對于周某身體不適是知曉的,并且對于周某無法上班的情況,主管亦未提出異議。另,在周某詢問財務人員1月13日之后全部算曠工嗎?財務的回復為按事假算。綜上,可推斷深圳某科技股份公司對于周某的請假是知曉的,雖然周某沒有在公司規定的“云之家”系統及時辦理請假手續,但周某身體不適情況屬實,其無法及時辦理請休假屬事出有因,且事后,周某亦在公司系統重新辦理請假雖未被批準。但本院認為,周某請假程序存在一定的瑕疵,違反公司有關規定,但顯然不足以達到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度,故深圳某科技股份公司以此為由解雇周某的做法屬違法解除。深圳某科技股份公司理應向周某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02973.64元(7355.26元/月×7個月×2倍)。
【律師評析】
深圳勞動糾紛律師:應該說,勞動者享受法律規定的除休息日和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新年、春節、中秋節等)以外的假期(婚假、喪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應當經過用人單位的批準,這是基本的原則。因為即便是法定的假期,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而且從現實的角度考慮,用人單位需要根據生產經營的情況來對勞動者休假、輪崗等做出統籌安排。
最典型的應數“帶薪年休假”。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5條第1款明確規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由此可知,職工休帶薪年休假,是由用人單位統籌安排的。換一個說法就是,法律規定符合條件的職工每年可以享受幾天的帶薪年休假,但并不是職工想休就休,想什么時候休就什么時候休的,而是要向用人單位申請,經用人單位批準后方可休假。如果用人單位拒不批準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的,自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但勞動者未經批準即徑自休假,這卻是不可以的。
當然,有一些假期卻是例外。例如,喪假。有一次,一個勞動者因為父親去世要回老家奔喪,但單位卻不批假,問我怎么辦?我說,如果你不怕丟掉工作,或者為了奔喪不惜丟掉工作的話,首先保留好請假但不被批準的證據,其次是在微信中給領導和人事再發個信息說明情況,第三是安排好手頭上的工作,然后先回老家奔喪。如果用人單位據此認定你曠工并對你做出相應處理的話,到時再進行維權。我說,我不敢保證你一定能夠維權成功,但以我的經驗,第一,喪假是你依法享有的假期,第二,休假具有緊迫性,基于這兩點,將來仲裁機構和法院多數會作出對你有利的認定。畢竟,司法裁判也是要考慮情和理的!
病假也有點類似。勞動者突發疾病需要就醫,來不及請假,或者不能嚴格按照用人單位的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屬于事出有因、情有可原。如果勞動者能夠提供未到崗期間就醫的相關證據的,一般很難按照曠工認定。當然,病歷上反映勞動者所患疾病,確實要達到需要緊急處理而且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程度,而并不是說只要有看病的材料,就可以不請假而休假或者無須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了。
總而言之,其實哪種假期需要經過批準才能休假,而哪種假期具有特殊性,就此勞動相關法律法規并沒有作出規定,而且也不可能作出規定。上面所舉的喪假和病假的例子,只是對司法裁判的情況進行相應的提煉和總結。其中最核心的原則,其實不在于是什么假,而在于勞動者未經批準便休假或者沒有嚴格按照用人單位的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究竟是不是事出有因、情有可原。就此,既取決于實際的情況,也要視乎具體承辦案件的仲裁員或者法官怎么認定。從本案中法官寫的判詞可以看出,這位法官是考慮了周某因身體不適而到醫院接受保胎治療的實際情況的,同時也可以感受到其對于周某流產多多少少有一點同情。在這種情況下,深圳某科技股份公司卻以周某曠工為由給予了開除處理,在情理上是不是有點過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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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錦浩律師
所在地區:深圳-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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