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合同條款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濟補償金
2025-04-25 15:25
瀏覽次數:136次

公司7年多一直沒足額繳納社保,我根據勞動合同內的條款用EMS郵寄文件要求公司一個月內補繳未足額繳納的社保。一個月后公司沒處理,在我找來公司領導提出要求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并要補償后。公司不肯給補償于是以核實情況為由拖時間,確定情況后才開始走補繳申請流程,然后我再提補償公司就說已經在補了,想要補償就去仲裁,打贏才肯給N的補償金。我有給公司寄文件的視頻和郵政EMS的快遞單據,想知道如果仲裁能不能贏
你好!如果已經建立社會保險關系,并且繳納的險種符合規定,只是未按規定的基數繳納的,那不能作為提出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并主張經濟補償的理由。
5